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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农民绘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出自:中国美术家协会    发表时间:2010/4/14 22:45:38    点击率:2241

“农民画时代”首届全国农民绘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宗旨及意义
   中国农民画,是世界现代文化艺术的一朵奇葩,是中国当代农民时代精神的反映。五十年代以来,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中国农民画开始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国各地农民画发展呈现蓬勃生机,形成了一支规模庞大的创作队伍,农民画家们用绚丽的彩笔描绘新时期新农村新变化,描绘多姿多彩的生活,展现了新时期农村、农民文明和谐的新气象。为了认真贯彻刘云山部长关于“建设新农村、要有新文化”的指示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具体落实中国文联“聚焦新农村、文艺为农民”的活动举措,进一步推进农民画的发展和繁荣,提升农民画创作水平,确立中国农民画在当代美术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农民画的产业化发展,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构建农民群众精神家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首届全国农民绘画作品展作为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全国性农民画交流的盛会,也是中国在学术性、权威性方面具有最高规格的农民画展览、研讨、文献、宣传出版的大型美术内容。通过这次活动的举办,不仅可以推动中国农民画的交流与研究,促进其产业和市场化进程,也必将对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美术馆、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三、展览时间、地点
2010年7月6日—7月18日;浙江美术馆
2010年9月28日—10月15日;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
四、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胡振民   茅临生   覃志刚   冯远
    主    任:吴长江   夏  潮   吴天行   林晓峰   许江
    副 主 任:刘健   周雪静   高克明
    委    员:马锋辉   马新林   王赞   王国华   王明霞  张晓凌   池沙鸿   李一   周坚   林立  姜宝林   祝亚伟   骆献跃   殷双喜   曹鸿 梁江   盛付祥   黄河清   廖开明   潘鲁生
    秘 书 长:马新林   马锋辉   骆献跃   盛付祥
    办公室主任:张慧芹   石君一
    办公室副主任:桑火尧   张志根
五、评审委员会
由展览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
六、展览征稿、评选
1、面向全国征集农民绘画作品。作品内容要求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在艺术形式、风格语言和技艺表现方面要体现农民画、民间绘画的艺术特征,没有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农民绘画近作。
2、可以采用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等形式,布上或纸上作画均可;不收装裱及装框作品,作品尺寸不超过1.2×1.2米。每位作者送展作品不超过2件。
3、初评时,参展作者只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初评收件截止日期:2010年5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点:杭州市建德路9号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310006
收件人:石君一   王洋
联系电话:0571—87020621(传真)
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参加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4、参加终评作品背面统一贴上参展标签,(参展标签可从浙江文艺网美术频道网址http://www.zjwenyi.cn/front/meishu.jsp下载),终评落选作品原件退回。收件截止日期:2010年5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展览接受个人和集体送件,鼓励集体送件;免收参展费、评审费、通联费、退稿费。
6、展览对所征集农民绘画作品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进行评选,将评选出共400件作品进行展出。其中优秀奖作品40件,入选作品360件;获优秀奖可作为中国美术家协会入会资格条件之一。
7、农民画家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奖,可以自选一件作品参加展览。
8、展览组委会向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优秀奖作品奖金3000元,入选作品奖金2000元。所有参展作品均由浙江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七、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组委会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证书。
八、展览费用
1、各省、市、自治区及农民画家个人和单位的参展费用,包括送件、接待等费用自行筹集解决。
2、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览、首届全国农民画研讨会及《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作品集》出版的费用由组委会筹集。
    凡送作品参加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未尽事项,由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组委会授权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2010年4月

“农民画时代”首届全国农民绘画展作品登记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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